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灵说书法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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灵说书法经

书法家非书法家,是名为书法家。

书为名时,曰载体。书为动时,曰记录。

法为名时,曰准则。法为动时,曰约束。

家为名时,曰一类众生。家为动时,曰做典范者。

故说,书法家是用文字示现准则,且化身做典范者。

吾既为乘愿再来者,还用文字示现准则,亦会化身做典范者。

众生须明确目标,

众生须洞彻起点,

众生须抉择路线,

众生须付诸行动,

众生须精益书法,

众生须方广传承。

吾虽为众生,亦可为书法家。

灵曰:吾号子道墨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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